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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白云区进入禁渔期,巡查行动已启动 →

台钓入门钓友圈2023-09-15 13:19:27A+A-

3月1日起

白云区正式进入 禁渔期

禁渔期间

除休闲渔业、娱乐性垂钓外

白云区所有公共自然水域及天然湖泊

禁止所有捕捞作业

通知详情

▶ 禁渔时间

2020年3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。

▶ 禁渔水域范围

广州市白云区内所有公共自然水域及天然湖泊。

▶ 禁渔对象

除休闲渔业、娱乐性垂钓外,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,禁止所有捕捞作业。

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,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规定,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。

目前

白云区农业农村局

已经行动起来了

3月1日上午

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三大队工作人员

在流溪河白云段人和大桥至李溪坝水域

开展巡查

未发现有违规作业情况

据悉,在3月1日前,该局已组织渔民将所有的渔网、虾笼、刺网等捕捞作业工具收起,做到渔网归家,渔船也已全面封存。渔民的捕捞证将陆续统一收回,统一保管,待禁渔期结束后再发给渔民,切实做好“证集中”、“网封存”、“船回港”。

禁渔工作领导小组

出动

据了解,为确保将禁渔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已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,对白云辖内所有公共自然水域、天然湖泊实行巡查监督。

严格按照“认识到位、宣传到位、组织到位、服务到位、目标到位”的要求,制定禁渔禁捕工作实施方案,发布禁渔通告,全面部署禁渔禁捕工作,将禁渔通告和宣传标语张贴到村、在关键水域制作禁渔牌并安装到位。

在渔村、渔船集中停泊点、水产市场、农贸市场等场所悬挂横幅、张贴标语、发放宣传册,利用手机短信、QQ、微信等通讯方式进行广泛宣传,取得渔民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。

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,一经发现,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严肃处理;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,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:使用炸鱼、毒鱼、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,违反关于禁渔区、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,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;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渔具,吊销捕捞许可证;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以没收渔船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: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第六十三条:在禁渔期、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

区农业农村局方面表示,接下来将有重点、有计划地开展巡航执法行动,强化对禁渔水域的监督管理,对在禁渔期、禁渔区的河道内安放的所有网具进行清理取缔,打击辖区公共水域内的渔业捕捞行为,做到“江中无渔船,水中无渔具”

同时强化联合执法行动,对禁渔期间电、毒、炸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联合打击,对违规销售电捕器的商户、在市场销售非法捕捞的河鲜鱼的经销户和餐馆进行查处。

此外

禁渔举报电话已正式开通

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

24小时举报电话

✔ 渔政部门:020-31238005

✔ 公安部门:110

坚决打赢

疫情防控阻击战

文 | 肖惠津

图 | 通讯员供图

通讯员 | 苏清

编辑 | 黄敏茹

编审 | 罗盛光 温穗章

审核 | 刘海裕

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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